3.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需按照陕西省住建厅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或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变更为:
5.1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21日至 2018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节假日不休),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其余事项不做变更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联系人:雷熙宁、程 燕 电话:029-88497916
9、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