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二期8-13号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二期8-13号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8】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县河镇财梁村六组、十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房七栋,总建筑面积24326.91平方米。其中8#楼3663.18㎡、9#楼2447.34㎡、13#楼3635.04㎡,均为6层,砖混结构;10#楼5438.06㎡、11#楼2712.8㎡、12#楼5384.25㎡均为6层,底框-抗震墙结构;社区服务中心1046.24㎡,4层,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二期8-13号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承建有类似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9 日9:00至2018年 4 月 23 日17:00,登录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EXCEL格式报名汇总表(须体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其中具有C证安全员须两名,且至少一名具备C3证),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县河镇
联 系 人: 艾波
电 话: 17772975666
代 理 机 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 何 笠
电 话: 0915-3180668
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