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博物院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已由秦汉新城发展改革局以秦汉发改字【2018】44号、咸博建发【2018】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咸阳博物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咸阳博物院位于秦汉大道以东、兰池四路以南、秦宫一路以西、兰池三路以北区域,咸阳博物院总建筑39809㎡。
3、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咸阳博物院10KV供电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本期用电容量合计5200KVA/6台(800KVA*4+1000KVA*2).本次工程采用电缆敷设,电缆采用沟道敷设和埋管敷设。电缆敷设4730米,投资估算约800万元。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以及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有近三年类似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8年04月16日---2018年04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在咸阳市世纪大道华宇双子星B-20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公司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
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官方网站(www.qhxc.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博物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人:郑 菲
电 话:1832948494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世纪大道华宇双子星B-2006室
联系人:乔 工
电 话:029-33696960
电子邮件:915438168@qq.com
秦汉新城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029-3318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