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黄沙河流域(黄沙集镇段)水环境综合
治理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黄沙河流域(黄沙集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勉发改发[2017]6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勉县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勉县黄沙河流域(黄沙集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内容:1、排污口整治,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2、河流水生态修复,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湿地建设、河滨缓冲带绿化。
2.3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18年 4 月 16 日至2018年 4 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发售地点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三号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4号(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部)。
5.2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件(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养老经办中心出具的证明并且可网查)、业绩证明材料(2015年至今具有两个工程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有效期在2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市级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以上资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一套彩色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及每页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交付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勉县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三号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4号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 13571647722
2018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