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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1 16:18:16 次浏览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西乡县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运维绩效水平,西乡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发布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CZC2018-YS-385/1

2、项目名称: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西乡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5、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区。

6、项目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

根据《西乡县博物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西乡县游客集散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西乡县城南河滨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西乡旅游场馆建设范围及规模如下:

6.1 博物馆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和平村,十天高速以北,牧马河南岸,用地西侧紧邻十天高速西乡出口引道,为外来游客进入西乡的必经之路。项目用地面积约13293.39平方米(约19.96亩),总建筑面积约805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约2871平方米(约4.31亩),绿化面积约4120平米(约6.18 亩)。建筑层数为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其中:一层,为历史文物、茶文化展厅及售票、问询、游客服务、小件物品寄存等附属用房及配套服务区;二层,为红色文化展厅、茶文化展厅、民俗展厅和临时展区及游客休息、多媒体教育(含多功能报告厅)设施等配套服务区;三层,为文物库房(含配套的文物修复、暂存、鉴赏、保管装具贮藏室)、文物保护中心(含鉴定编目、修复实验室、摄影室、藏品档案室)、学术交流中心、行政管理办公室等。

6.2 游客集散中心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和平村,地处十天高速西乡出口高速路引道东侧,牧马河南岸。项目总用用地约61746.98 m2(约92.62亩),其中:一期建设用地约27080.14 m2(约40.62亩),二期预留建筑用地约34666.84 m2(约52.00亩)。一期工程游客集散中心由两栋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7792 m2,建筑基底面积约4474 m2(约7.75亩),建筑层数均为两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集散广场面积约6715.60 m2、停车场面积约7495.70 m2、绿化面积约8394.84 m2

6.3 河滨大道项目

本工程位于西乡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葛石村、和平村,廊桥---垠珑山庄。规划道路长3813m,道路红线宽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53382m2,大理石铺贴人行道约30504m2;敷设DN600雨水管线长度约3813mDN400雨水管线长度约1373m,设置检查井79座、雨水口152个;敷设DN800污水管线长约3813mDN400的污水管线长度约1750m,设置检查井79座;敷设DN100给水PE管长约3813m,设置检查井40座,消火栓13座;安装电力电信管廊长约3813m,设置检查井76座(含电信11座);敷设天然气管道长约3813m,以及天然气配套阀门井等工程;安装LED路灯190盏,敷设电缆长约8626.82m,配置变压器5台;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监控设施;栽植行道树1906株;新建桥梁长70m,宽22m;汉白玉栏杆3883m,高度1.2m;沿河景观工程约68260m2(包括绿化、亮化、小品雕塑、休闲步道)。

7、项目建设总投资

根据各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本项目静态总投资40788.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0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92.29万元(含征地拆迁费6,086.60万元),预备费用2145.4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5.49万元。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建设期2年,项目公司的融资利率按基准上浮20%以后,调整得出本项目的建设期利息约为1860.08万元,因此本项目的动态总投资42648.84万元。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此金额(政府方提出的变更导致投资增加除外)。

8、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拟定15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13年。

9、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西乡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的投资及运营回报。

本项目建设用地由政府授权项目公司无偿使用。项目公司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的土地以及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项目合作期内均归政府方所有。

10、回报方式: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西乡县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未来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及其经营权无偿、并不附带任何他方权利地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1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所占股权比例为 5%,社会资本所占股权比例为 95%

12、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为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25%,剩余75%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相等,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且不能为债务性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需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全部实缴到位。股东双方各自根据《PPP项目协议》、《合资经营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和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及时、足额、同步缴纳到位。

1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回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使用者付费。

1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西乡县文旅场馆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二、资格要求及预审方式

(一)申请人(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条件

1、合规性要求

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

2)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4)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5)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近三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方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其中,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上述查询结果写入资格预审的评标报告。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若因网络中断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当时无法进行信用查询的,则只对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事后查询。如经查询,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取消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2、财务实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银行可用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4亿元。须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前金融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的授信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其可用授信额度可为联合体一方或多方累加值。

3、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应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一致。

4、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以及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则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5%;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10%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资格预审申请及采购响应相关资料文件,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主要体现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优势。

5、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资格审查评审时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关联关系单位自行协商,并推荐唯一单位通过资格审查,若协商无果,则以关联关系单位中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排序最早的单位作为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6、相关政策扶持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以及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截止日起90日内。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411日至2018418830-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提出时间:2018年418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答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494111085@qq.com或以书面形式送至代理机构。

3、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回复时间:2018年42117时前(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自行下载。如申请人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资格预审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制作份数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425 14 30 分(北京时间),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c-z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日发布。澄清公告、更正、通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对于潜在申请人因使用其他网站公告信息而导致不利于自己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乡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袁秀勇

  话:15399164940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

联系人:孟凌、宋沛、桑乐

  话:029-85257505

  箱:494111085@qq.com

咨询服务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旭

  话:18629073650

  址:上海市徐汇区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50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