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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及通风排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4/9 9:32:41 269 次浏览

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及通风排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及通风排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9114平方米,新建安置、商品楼房两栋,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其中1号楼2.9万平方米,2号楼3.9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560天。

2.4招标范围: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及通风排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图纸设计全部内容。

2.5项目计划投资:约11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无基本信息的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报名时间及要求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天8:00-12:00、14:00-17:00受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康市金州南路贵豪领郡C座905),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有效期内)等证件原件报名。另附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石泉县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人:陈志庆

电话:1779117200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王

话:0915-3201711

                                                     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4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