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阳县惠民新城3#、4#楼工程(文件编号SCZC2018-YS-542/1)已由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千发改发〔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50%,自筹5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千阳县环城南路惠民新城小区内。
2.2工程规模:建设惠民新城3#、4#砖混结构11层楼房两幢,一层为营业用房,二至十一层为住宅,共320套。工程规模:24312.14㎡。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1标段:惠民新城3#楼建筑楼面积12332.64㎡,其中地上11354.14㎡、地下978.50㎡,建筑基底面积978.50㎡,建筑高度32.90m;2标段:4#楼建筑面积11979.50㎡,其中地上11044.62㎡、地下934.88㎡,建筑基底面积934.88㎡,建筑高度32.90m。
2.3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5000万元。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
3.3申请人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可查询。
3.4一个施工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项目投标。
3.5其他要求: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9日至 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7 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千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千阳县事业大楼B栋303室)须由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3部分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4月20日9时,地点为千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千阳县事业大楼B栋303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千阳县人民路事业大楼
联系人:赵新民
电 话: 0917-424146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邮编:710075
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王凤丹
电话:0917-3676866/029-8525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