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法院审判法庭结构造型及室内二次装饰工程
监理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黄陵县法院审判法庭结构造型及室内二次装饰工程已黄经审发【2016】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陵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投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黄陵县法院审判法庭结构造型及室内二次装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审判法庭结构造型,设计总面积1120平方米,2个主立面和2个侧立面采用钢结构装饰构架和外挂石材,屋顶造型部分采用GRC成品构架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划分为施工一标段工期90日历天。2、室内二次装饰工程,设计总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立案信访大厅、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荣誉室、阅览室、党组会议室、审委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羁押会议室及其他附属用房的装饰装修等;划分为施工二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概算投资513万元。
2.2本项目施工划分二个标段,监理划分二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总监为建筑工程专业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所在单位2016年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申请人应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凡未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省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者,请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后附年度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及身份证(需提供所在单位2016年的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年的类似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报名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2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17:30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区407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黄陵县
联 系 人:苏永奇
电 话:0911-521737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区407室
联 系 人:罗瑞梅
电 话:0911-2162407/1810911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