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化验仪器用耗材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ZC2018-ZB-754/1)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析化验仪器用耗材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玻璃器皿、容量瓶、量筒、烧杯、干燥器等258项,具体内容详见分析化验仪器用耗材采购清单。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货物运输到现场,合同期限为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身份证明);
3.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三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 2018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延安富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孟凌、吴芳超
电话:029-8525750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