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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泉县2018年国开行基础设施贷款项目安全饮水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0 8:28:16 次浏览

1、招标条件

石泉县2018年国开行基础设施贷款项目安全饮水工程,依据石发改发[2018]151---石发改发[2018]196号文批准建设,以石发改发[2018]234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泉县城乡供水管理中心,招标人自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泉县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云雾山镇、曾溪镇等11个镇;

2.2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1标段: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15处饮水工程;

施工2标段: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10处饮水工程;

施工3标段: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云雾山镇、曾溪镇17处饮水工程。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书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2日至05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企业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套),在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4日上午0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泉县城乡供水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高 

    话:15909171200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 

    话:17765005025

 

 

2018年0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