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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30万吨乙二醇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9 10:05:02 次浏览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30万吨乙二醇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过滤器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乙二醇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过滤器采购,招标人为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30万吨乙二醇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过滤器采购(招标编号:0866-18B2SXQY173

2.2 项目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台数

1

贫甲醇过滤器

11S1601A/B

2台(一开一备)

2

富甲醇过滤器

11S1602A/B

2台(一开一备)

2.3 招标范围:

包括对拟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及运输以及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设备的组焊(如果需要)。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新民塬煤化工园区

2.5 交货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提供近3年(自20151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须附合同;

3.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6 本项目不拆包,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18419日至20184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及上述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在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内办公楼三楼3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511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渭南市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与崇业路十字东南角中天亚美酒店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县新民塬煤化工园区

联 系 人:吴工(技术)0913-2106152      

          杜工(商务)0913-21062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南楼311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传真):029-81615623

开户银行:中行西安华陆大厦支行、建行西安锦业一路支行、工行西安和平路支行、农行西安解放路支行、交行西安甜水井支行(任何一家均可办理,账号不变,同行不能汇款,需跨行电汇)

     号:261013331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