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广播电视大学东大校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大学东大校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JY18-023ZSA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西安市郭杜北街41号
联系方式:029-818969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
联系方式:029-88472386-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陕西广播电视大学东大校区污水处理站维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80,000.0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
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6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02:0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经营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2:30。
2、磋商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2: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4层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 卓腾(经营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72386-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