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二期8-13号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二期8-13号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8】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县河镇财梁村六组、十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房七栋,总建筑面积24326.91平方米。其中8#楼3663.18㎡、9#楼2447.34㎡、13#楼3635.04㎡,均为6层,砖混结构;10#楼5438.06㎡、11#楼2712.8㎡、12#楼5384.25㎡均为6层,底框-抗震墙结构;社区服务中心1046.24㎡,4层,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省级注册(含省级注册)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近三年承建有类似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9 日 9:00 至2018年 4 月 23 日17:00,登录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Excel格式报名汇总表(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身份证号),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18年 5 月 14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县河镇
联 系 人: 艾波
电 话: 17772975666
代 理 机 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 何 笠
电 话: 0915-3180668
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