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招标公告第2项招标内容原为:“招标内容:环保竣工监测及验收,内容包括对各装置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水、气、固、噪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另外,根据现场验收组意见,出具环保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得到陕西省环保厅验收批复(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招标内容:1、热电动力火力发电部分按照《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取得《排污许可证》;2、除热电动力火力发电外的其余部分按照相关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旧办法)取得《排污许可证》;3、针对装置危险废弃物处置、现场标识、事故池和雨水池等的管理,以及如何确保在线分析检测正常运行和环保应急管理等提供委托方认可的实质性方案或报告(书面);4、日常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