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造气废水冷却系统EPC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一、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SZ1802-ZC/SF-150S
三、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造气废水冷却系统EPC总承包
四、项目概况: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水煤浆加压气化装置为两台德士古气化炉,一开一备运行。灰水系统废水冷却器(位号:E1406)负责将气化装置废水冷却后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器为两台,一开一备切换运行。由于灰水水质较差,运行中废水冷却器易结垢,需要频繁清洗才能维持正常运行。为解决以上问题,计划对废水冷却系统进行改造。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3、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需备注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与所投项目相当规模、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6、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8、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x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打印网站截图)
9、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是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每日9时至17时,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本。
七、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八、本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杨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层招标二部
电话:029-87521312
邮箱:5104000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