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是陕西省“2367”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分流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满足大西安快速过境和交通转换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已建成的西咸北环线、连霍高速公路、渭玉高速公路共同组成和形成大西安外环(总长达270公里)高速公路环形交通圈。路线起于鄠邑区谷子硙,与已建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北段户县东枢纽立交顺接,途径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三个区县,终点位于蓝田县沪陕高速蓝田东立交东侧。
本项目路线全长70.137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中央分隔带宽3米)。全线共设桥梁41.72Km/35座(按全幅计),长隧道2815米/1座。全线设户县东(枢纽)、秦镇、西太、西沣、子午、长安南、王莽(枢纽)、引镇、汤峪、蓝田南(枢纽)及蓝田东(枢纽)立交11处,分离式立交2处,天桥14座,通道36道,服务区2处,全线占用土地614.03公顷。
2.2 标段划分、服务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计划服务期为53个月(其中施工期2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监理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监理服务期(月) |
SJC |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 |
53 |
SJL |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 |
|
HJL |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所有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业绩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并在其他人员、交通工具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SJC |
独立法人,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2星及以上证书资质。 |
SJL |
独立法人,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HJL |
独立法人,具备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信息证书,且证书的业务范围包含交通类。 |
(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SJC |
2013年(含)以来,完成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SJL |
2013年(含)以来,完成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
HJL |
2013年(含)以来,完成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环境保护监理项目。 |
注:交通运输类工程是指公路、铁路、水路及管道工程。
(3)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资历要求 |
SJC |
项目 负责人 |
1 |
具有水土保持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具有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经历。 |
SJL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水土保持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HJL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经省环境监理专业技术管理资格培训合格,担任过1个或以上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其填报人员可以重复,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spccg.com),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101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2万元/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85853932
传 真:029-85851018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