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段家镇段家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等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荔县段家镇段家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等建设项目己由大荔县经济发展局、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荔发改发【2017】18号、荔发改发【2018】105号及荔建函【2017】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大荔县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荔县段家镇段家初中校园内,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框架三层。附属工程(室外硬化、给排水、电力电器、操场等)。计划工期2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含最近年度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注册证、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荔县北大街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楼8013室
联系人: 石 杰 联 系 人: 韦萍 张聪
电 话: 0913-3266018 电 话: 0913-81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