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太峪河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县太峪河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工程已由彬环批复【2017】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省市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彬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总体布置和施工进度等技术要求,将该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1)基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绿网围栏3116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刺丝围栏23792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界桩118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条例标志牌26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3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道路警示牌12个;(2)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架空光纤7600米,视频监控系统9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 4 月 17 日至2018年 4 月 23 日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咸阳市大秦御港城3号楼1603室进行报名。于2018年 4 月 24 日至2018 年 4 月 30 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同报名地点)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15 日上午10: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彬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席工
电 话:15389341201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32966960;1538868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