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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热电粉煤灰外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6 17:00:55 169 次浏览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热电粉煤灰外运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热电粉煤灰外运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该公司委托就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热电粉煤灰外运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热电粉煤灰外运项目;

1.2项目资金: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3服务内容:热电车间1#、2#锅炉所产粉煤灰的外运工作和一期技术改造项目新建3#锅炉所产粉煤灰(如有)的外运处理工作(本项目采用框架招标方式,以实际外运量为准);

1.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拉运区域:热电灰库<<----->>运煤通道<<----->>厂区大门<<----->>粉煤灰接受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投标人若为水泥、制砖、商砼拌合站等粉煤灰回收利用企业,应具有水泥、制砖、商砼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2.4投标人若为运输企业,需交由第三方进行存储、利用、处置的。第三方应为水泥、制砖、商砼拌合站等粉煤灰回收利用企业。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及第三方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3个未列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5.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商大厦B座18层;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及要求:

①企业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投标时);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④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⑤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⑥投标人若为水泥、制砖、商砼拌合站等粉煤灰回收利用企业,应具有水泥、制砖、商砼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⑦投标人若为运输企业,需交由第三方进行存储、利用、处置的。第三方应为水泥、制砖、商砼拌合站等粉煤灰回收利用企业。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及第三方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⑧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商大厦B座18层大会议室;

6.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9125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