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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榆能化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三防照明灯具、三防电器、防爆电器框架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4/20 10:05:31 次浏览

1、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榆能化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三防照明灯具、三防电器、防爆电器框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Z1802-ZC/SF-075H

3、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三防照明灯具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交货期

第一名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771340.0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二名

深圳凯瑞科技有限公司

5990848.0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三名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74289.00

响应招标要求

二标段:三防电器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交货期

第一名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88033.8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二名

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9424544.0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三名

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4767979.00

响应招标要求

三标段:防爆电器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交货期

第一名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60836.9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二名

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14132596.00

响应招标要求

第三名

飞策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19592554.00

响应招标要求

6、注意事项:

6.1 公示期为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书。

6.2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6.2.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6.2.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6.2.4相关请求及主张;

6.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系方式: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

电话:029-87520107、029-87515275

传真:029-87515257

8、本项目公示期自即日起3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投诉。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