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经七路部分路段道路、雨水、污水及给水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0617-1811GY0331
招 标 人: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陕西蒲北建设有限公司 |
8486929.44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80 |
1 |
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488930.15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80 |
2 |
途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513257.96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80 |
3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件 |
证书编号 |
陕西蒲北建设有限公司 |
李强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陕261121334753 |
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王妍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陕261151678314 |
途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亚妮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陕261121336392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证书 |
证书编号 |
陕西蒲北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61043177 |
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61056273 |
途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61025615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日。
2018年 4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