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中韩产业园孵化中心室外配套一期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中韩产业园孵化中心室外配套一期工程(招标编号:陕正衡招字2018-029号),招标人为:咸阳市北塬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1 |
陕西龙腾九洲建设有限公司 |
4300272.51 |
60 |
2 |
陕西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351847.07 |
60 |
3 |
陕西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350030.76 |
60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及资格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陕西龙腾九洲建设有限公司 |
郭剑聪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00676729 |
陕西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郑阳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00570254 |
陕西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汤志豪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00675641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证书编号 |
陕西龙腾九洲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61018221 |
陕西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D161103641 |
陕西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61008171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87515803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日(公示期自2018年4月13日起-2018年4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