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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汉滨区月河恒口镇段防洪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0/11/1 15:25:07 1001 次浏览

汉滨区月河恒口镇段防洪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月河恒口镇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汉滨区月河恒口镇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0]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 ,招标人为汉滨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监理各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施工标段建设内容为:西起铁岭关峡湾出口,东至恒河西岸阳安铁路以南,南至月河南岸山脚,新修月河干流堤防4.6042km,新修支流护岸1.5836km,加高加固月河堤防1.3803km。
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汉滨区月河恒口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监理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经验,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 年11月11日~2010年11月1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兴庆北路100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日10时整,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汉滨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卫东、尤斌
电话:13038907022、15809151009
代理单位: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兴庆北路100号
联 系 人:郗绪民  李会玲   电 话:   13891825396  13991809095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