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拟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沥青供货(上面层)XT-Q0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为62.031km,主线起点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吕小寨立交至泾阳立交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泾阳立交至终点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本次沥青供货招标为XT-Q03一个标段,计划供货时间为:2011年3至6月份。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情况
桩号 |
里程(km) |
估算数量 |
计划供货期 | |
XT-Q03 |
K0+000~K62+800 |
62.031 |
SBS改性沥青15154吨,用于上面层,散装供应(基质沥青为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 |
4个月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2005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与改性生产单位合作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与具备改性沥青批量改性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合作申请,合作体牵头人为基质沥青的供应方。合作体中基质沥青供货单位2005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基质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业绩,改性沥青供货单位2005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改性沥青供货标段,改性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30000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此情况,对此类申请单位综合打分,取其中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它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如果有2个或以上资格预审申请人持有一个沥青制造商出具对同一品牌沥青的授权书,则对此品牌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取其中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它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凯瑞酒店(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贸经营权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5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凯瑞酒店(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32635
传 真:(029)87800924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二〇一〇年十月
备注: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